
一是迅速启动,落实责任。迅速将整改或关停通知下发到纳入集中供热范围内的24家企业,督促厂方逐一签订整治或关停承诺函,并明确了整治要求。
二是协调联动,狠抓整改。建立高污染燃料锅炉整治档案,实施动态分类管理,对纳入整治范围内的锅炉企业进行专项检查和全面监测,全面掌握锅炉动态信息。目前纳入区限期整治的锅炉共10台涉及企业8家,已完成整改8台,8家企业100%签订整治合同,将在11月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三是严格监管,巩固成效。责令8家纳入区限期整改的企业完善锅炉台账,强化监管执法和监督抽查,依法严厉查处超标排放、复燃高污染燃料等违法行为。采取日常巡查和定期督办相结合的方式,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尽快落实整改,并加强检查,防止复产,力争通过12月底的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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