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生物质能源的现代化利用尚处于发展初期,与其他能源建设相比,需要政府给予更多的支持和相应的扶持政策。
第一,国家要完善发展生物能源的相关法规,要在《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生物质成型燃料发展规划》的等相关法律、法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实施细则,各级政府和部门也应完善鼓励和扶持发展的措施。要建立国家级的质量监督系统,抓好产品的标准化、系列化和通用化。
第二,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引导广大群众提高对生物质颗粒燃料便捷和高效利用的认识,把推进其开发利用作为一项基本的能源政策,将发展生物制颗粒燃料纳入到国民经济建设总体规划之中。
第三,制定优惠政策,为开发生物质颗粒燃料制定相应的财政、投资、信贷、减免税、价格补贴和奖励等政策。对生产、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设备,以及生产、使用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企业和个人进行投资补偿,对其销售的产品减免税收;对从事生物质颗粒燃料研发的单位给与补偿和奖励。
第四,鼓励企业打破部门、地区界限,实行横向联合,组织专业化生产;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支持一批骨干企业的发展,建立生产能力上有规模、有层次的产业体系,使之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市场销路。
第五,保护国内市场,对国外进口的生物质颗粒燃料征收进口关税,使低廉的生物质颗粒燃料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出口国外的生物质颗粒燃料的企业实施出口退税等政策,加以鼓励。
第六,鼓励国内金融机构为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融资,政府可实施贷款贴息等扶持政策。
综上所述,由于生物质颗粒燃料优势多,市场好,加上国家和各级政府环保和节能减排措施的不断加强,料想不要几年,生物质颗粒燃料将带来一次能源革命,那么其加工和生产、运输和销售势必成为又一新兴产业,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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