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排污单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①位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内且设有水污染物排放口的企业事业单位;
②一级和二级环境监督管理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
③涉及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场的运营、管理单位;
④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单位。
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地下水污染防治需要、排污单位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等因素确定。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列为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①位于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内且设有水污染物排放口的企业事业单位;
②一级和二级环境监督管理尾矿库的运营、管理单位;
③涉及填埋处置的危险废物处置场的运营、管理单位;
④日处理能力500吨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场的运营、管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