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类型:
分类:1.根据位置可以分为固定式公共厕所、移动式公共厕所,固定式公共厕所又可以分为独立式和附建式。
2.根据使用人群和范围可以分为城市公共厕所、农村公共厕所、旅游厕所、道路服务区公共厕所、医院厕所、学校厕所等。
3.根据厕所冲厕方式可以分为水冲式公共厕所无水冲式公共厕所,水冲式还包括循环水冲式公共厕所、微水冲式公共厕所等。
公厕拥有量:


国家标准
1.《公共厕所卫生规范》GB/T17217-2021
2.《农村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GB/T38353-2019
3.《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4.《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50337-2018
5.《节水型卫生洁具》GB/T31436-2015
6.《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7959-2012
行业标准
1.《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
2.《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
3.《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 125-2008
4.《活动厕所》CJ/T 378-2011
地方标准:
(三)地方标准
1.北京《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DB11/T 356-2017
2.上海《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DB31/T 525-2011
3.青海省公共厕所管理与服务规范DB63/T 1767-2019
4.河北《城市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标准》DB 33/T 1210-2020
5.广州《公共厕所建设与管理规范》DB4401/T15-2018
6.深圳《公共厕所运行管理规范》DB5115/T 21-2020
7.杭州《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DB3301/T 74-2019
8.山东《农村公厕建设与管理规范》DB37/T3865-2020
适用范围:
标准适用于城市、乡村、旅游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新建、改建、扩建供社会公众使用的固定式公共厕所以及在公共场所内设置的公共卫生间的规划、设计、建造、管理和卫生学评价。
现有公共厕所、学校公共厕所、单位内部人员使用的公共厕所可参照执行。

粪污排放管理:
1.不同前端处理设施应分别按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中相应的要求进行运行管理。
2. 具有前端处理设施的独立式公共厕所,由吸粪车抽取并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土壤净化处理和农业利用。粪液不得随意排放和用于养鱼、养猪等。
3. 无管网水冲式厕所产生的粪渣和沉淀污泥和其他模式厕所贮粪池产生的粪便,应进行高温堆肥处理后作为农田肥料。
4. 医疗卫生机构内公共厕所及传染病人专用厕所的粪污及排泄物参照《消毒技术规范》要求消毒达标后排放,医院的污水处理应达到GB18466规定的要求方可排放。
厕所保洁与设施卫生管理
- 应有保洁制度和配备保洁管理人员。
2. 应做到地面无积水、痰迹和垃圾。
3. 大便池内无积粪、粪迹,小便池内无积尿和尿垢。
4. 墙壁、顶棚、门窗、灯具、洗手池应保持整洁。
5. 厕所室内应基本无蝇,化粪池和贮粪池周围应无蝇蛆孳生。
6. 化粪池、贮粪池、贮尿池内积存的粪液、尿液不得外溢,应及时清运。
7. 应定期对洗手盆、门把手等进行消毒。
公厕规划设计做到规划合理、设计科学,公厕数量、间距、类别、功能、管理等符合相关要求,逐步做到规范化、标准化,保持公厕清洁、卫生设备设施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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