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信部、科技部、财务部和税务总局四部共同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下称《公告》),公告指出,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也就是说新能源汽车免征购置税政策延续再延续三年。2014年8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和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提出自2014年9月至2017年末,现在再次发布延长到2020年,想购买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还有三年的时间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简称《目录》)实施管理。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
公告指出,2018年1月1日起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
(2)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
(3)通过新能源汽车专项检测,达到新能源汽车产品专项检验标准。
(4)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进口新能源汽车经销商在产品质量保证、产品一致性、售后服务、安全监测、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等方面符合相关要求。
公告强调,对产品与申报材料不符、产品性能指标未达到要求、提供其他虚假信息等手段骗取列入《目录》车型资格的企业,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对已销售产品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发生安全事故的,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依法采取停止生产、责令立即改正、暂停或者取消免征车辆购置税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从事《目录》申请报告审查、审核,办理免税审核的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时,存在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近年新能源汽车的购置优惠政策一直处在动态调整的过程中,总体来说对车主是越来越有利。由于新能源汽车的电池成本比较高,售价较贵,一辆20万的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大概在2万元左右,实施免征购置税,可以减少购车主的部分开销。
当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已经高度国际化,其发展潮流不可逆转。为了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促进汽车行业的转型,国家除了在新能源汽车行业给予优惠政策外,还上调其他汽车的购置税,从今年的元旦开始,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由原来的7.5%上调恢复至10%。
在国家的各种经济政策的扶持,以及市场调控的作用下,今年以来,主流新能源汽车车企均出现了销量大涨的势头。2017年以来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保持着较快的增长态势,1—11月份累计销售超过60万辆,同比增长近50%,全年销售量有望超过70万辆。
全世界都在倡导低碳生活、绿色出行,汽车行业的转型已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但是汽车行业的转型涉及到环保、能源、交通等一系列问题的解决,相对来说较复杂。用科技部部长万钢在新能源汽车发展座谈会上的讲话来说,“一方面要对我国新能源汽车存在的问题和差距保持清醒,另一方面更要对我国十多年来提出并坚持的“纯电驱动”技术发展路线充分自信。要认真总结分析,加快推动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市场化科技创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从整个产业的发展看,国家要逐步在产品技术、性能、品质等多方面进行了引导和把关,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电池回收利用等问题。企业也不能一直依靠政府补贴,还是需要通过提高自身产品品质、提升核心技术、降低成本等方式来实现可持续发展。消费者要积极响应并支持国家的各项绿色经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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