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众所周知,汉语博大精深。百度汉语对“法”的详细释义共有12个之多。
提到“法”,大多数人想到的是统治阶级的意志。而在这个世界上,统治阶级是相对的、多层面的。
人们常说的法律,它只是社会语言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产生的引申意义。
在依法治国的当下,法无授权绝对不能去做,如果为之,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裁判文书网就有这样的案例:
宁夏固原一刘姓男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嫖娼为由予以行政处罚。该男子认为自己没有嫖娼,公安机关的处罚没有事实依据,且程序违法,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这个处罚。
刘某的起诉理由:1、没有嫖娼事实,自己进入出租屋是去修水龙头。公安机关当年给自己做完笔录后,没有签字。现在案卷中的签名不是本人所签。而且当时的笔录是手写,但现在案卷中的笔录是打印,存在造假。2、《处罚决定书》显示与事实不符。实际缴纳罚款1300元,但《处罚决定书》上却显示只罚款200元。另外,当时系被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带至派出所,但《处罚决定书》却显示是传唤至派出所。3、案卷中所有涉及自己签名的地方,均不是本人所签。4、送达程序违法。自始至终都没有收到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书》。
被告公安机关对刘某“不存在嫖娼事实”的主张,向法庭提交了两份证人证言。欲证明,当年刘某准备与卖淫女焦某以50元一次的价格发生关系等。
针对刘某提出的“签名系伪造”及“未收到《处罚决定书》”的主张,公安机关没有提出有力的证据和任何合理说法。
法院最终以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没有事实依据、程序违法为由,撤销了该《处罚决定书》。
至此,该嫖娼《处罚决定书》成了一张废纸。无形之中,降低了涉事公安机关的公信力。
同样,法定“职责”不为之,其后果也是相当严重的。
原告冯某硕与被告运城市东康中学、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教育机构责任纠纷案中,法院认为被告运城东康中学对学生人身安全未尽到管理职责,应承担责任。因被告运城市东康中学在被告人保财险运城公司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最终法院在核定原告损失后判决被告人保财险运城公司支付原告经法院核定后的全部损失,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一年半后,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作出执行被告运城市东康中学裁定。

2018年5月9日18时左右,原告在学校活动时间从第二单杠摔下受伤。经运城市中心医院治疗,诊断为左踝部骨筋膜室综合证、左胫腓骨远端粉碎性骨折伴骨骺损伤。
被告运城市东康中学辩称,单杠设备和安装符合国家标准。原告是在单杠上玩上空翻时失手摔伤。原告系××学生,对这一危险动作应当能够认知,但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事故,责任完全在于原告自身。
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运城市分公司辩称,经测量学校的单杠高度为2.19米左右,长度为1.92米左右,单杠由四根钢筋固定在人造草皮垫上,单杠四周为草皮垫包围,用来保障学生安全。学校的单杠标准符合国家对中学生的单杠要求标准。原告年龄15周岁,具备一定的安全常识及自我防护意识。原告不小心从单杠上摔下来受伤,属于意外受伤与校方及保险公司无关,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便被告承担赔偿责任,由于原告本身存在一定的错误,被告只承担20%的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被告东康中学提供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国家标准》,只能证明单杠体育器材符合国家标准,但并不能证明单杠的场地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的国家标准。《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第5.3.3.5.2规定:跌落高度小于或等于80厘米的,地面缓冲材料为橡塑地板的最小厚度为25厘米;跌落高度小于或等于3米,地面缓冲材料为树皮、木屑、沙子、碎石的最小厚度为30厘米。而被告东康中学的单杠高度超过2米小于3米,地面缓冲材料为假草坪的厚度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因此,被告东康中学对学生人身安全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责任。

一年半后,原告冯某硕向作出判决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已发生法律效力(2018)晋0802民初6367号民事判决,法院裁定冻结、划拨被执行人运城市东康中学银行账户存款元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运城市东康中学的收入元或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运城市东康中学价值元的相应财产。冻结期限:存款为一年、动产为二年、不动产为三年。
作者:山西瀛航(运城)律师事务所 史林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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