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县分局12月26日公布的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丰宁三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逃避监管排污,被处以罚款10万元。

文号“承丰环罚决﹝2022﹞024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2022年11月11日,承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县分局执法人员对丰宁三赢矿业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擅自将出料口处设置的集尘罩(污染防治设施)和圆锥破碎上方的集尘罩(污染防治设施)拆除,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德市生态环境局丰宁县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三项和《河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标准》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12月26日。
企查查网站显示,丰宁三赢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法定代表人为周弘强,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企业地址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胡麻营镇河东村,经营范围包含:铁矿采选、铁精粉销售等。北京首钢矿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70%,烟台首钢矿业三维有限公司持股30%。
来源:今日国土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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